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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鸭肉干冒充手撕牛肉干 5人领刑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16

      用鸭肉干冒充手撕牛肉干

      

      卖了近200万元,5人领刑

      

      手撕牛肉干颇受消费者欢迎,但用正宗牛肉制作牛肉干成本高,一些不法人员便打起了歪主意,用散装鸭肉干冒充手撕风干牛肉干。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处5名被告人5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张某某租用被告人陈某某的农村自建房,安排被告人辛某某、杨某某进行现场管理,组织人员将通过被告人钟某某购买的散装鸭肉干半成品称重包装后,冒充手撕风干牛肉干,在张某某与他人(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的两个线上店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近200万元。

      

      天府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采购散装鸭肉干后包装成袋装牛肉干,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某系主犯,其余4名被告人系从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判处辛某某等4名被告人2年2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并对扣押在案的伪劣肉制品、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宣判后,张某某、辛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是用价格较低的鸭肉干冒充价格较高的牛肉干,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而且其在厂房环境、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等明显缺乏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下分装肉类制品,难以保证食品安全,存在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风险。司法机关通过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引导食品生产者规范经营,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注意甄别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准确认定销售金额,体现罪责刑相统一,确保罚当其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冰玉)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31213/2820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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