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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法院系统着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16

    “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贵州省三级法院始终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集中检验,对标对表,扎扎实实推动全省法院“三个规定”工作落实落细。

    抓领导班子 把好表率关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法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情况。今年以来,省高院党组会议研究“三个规定”相关工作4次。各中基层法院党组通过听取汇报、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就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说明、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等方式,进一步深入推动全省法院“三个规定”工作落实。

    紧抓“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对抓实“三个规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按规定带头填报。各分管院领导在分管领域严督实导推动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明显成效。

    常打“预防针”,确保全员不松劲。省高院在常态化做好按季通报辖区季度执行情况和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每月通报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辖区法院填报情况,对填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法院及部门予以点名通报,督促贵阳、铜仁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期月填报1条信息、班子成员长期“零报告”的辖区基层法院院长开展约谈。

    抓学习教育 把好思想关

    常态学习全面化。贵州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全省三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干警全面“学”、深入“思”,系统“悟”,并对关键岗位人员、新进人员开展“三个规定”专门培训。

    重点指导聚焦化。制定印发《贵州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指导手册》《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平台填报操作指引》,解决较多干警不愿填、不敢填、不会填等突出问题。省高院邀请最高法院督察局领导赴黔开展“三个规定”专题授课,为全省法院书记员综合素能提升示范班培训“三个规定”,派员为贵阳市等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相关培训220余次。

    警示教育多样化。各级法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一案一整改”、廉政集体约谈、旁听庭审、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警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正面典型为标杆,巩固深化“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认识。今年,全省法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30余次。前三季度,向省委政法委报送违规案例同比下降16.13%,受褒奖案例同比上升513%。

    抓宣传引导 把好氛围关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播放等方式宣传“三个规定”。将《“三个规定”告知书》列入案件管理系统文书模板随案送达当事人,公布99家法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监督。依托法院自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三个规定”宣传漫画、视频。为全省法院干警定制“三个规定”提示语音彩铃,形成来电“防火墙”,有效减少过问案件情况的发生。

    扩大宣传深度。深入群众做好日常宣传。结合政法大走访、普法进社区、法治研学等活动,向群众广泛宣讲“三个规定”。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各类对外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

    拓宽宣传广度。各级法院结合实际,组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等开展宣传活动。其中,省高院将“三个规定”内容融入法院信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并将宣传“三个规定”纳入宪法宣传日活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制作“三个规定”宣传手册发全州党政机关。

    抓监督问责 把好实效关

    落实要求不“悬空”。全省法院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及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省高院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中级法院综合类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对辖区7个中院开展审务督察、2个中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重要内容。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在干部选任、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级晋升中,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重点考察谈话内容。

    压实责任不“断档”。严格落实将“三个规定”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事项,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制度。省高院先后到贵阳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和黔南州,对“三个规定”工作落实不力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提醒;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省高院机关长期“零报告”的部门进行集体约谈。

    信息处置不“打折”。严格按照《贵州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信息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做好信息比对分析工作。对平台填报信息逐条筛查,分析研判,并严格按照全省相关单位、政法系统间通报移送机制进行通报移送,每条信息做到有记录、有流转、有处置、有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12/581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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