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雷 耀) 9月25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条例》共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个部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条例》设立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别保护”。明确要求,提高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特别保护制度,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在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权利。
山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为困境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救助和教育帮扶,加强精准关爱,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让孩子们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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