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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4

      

      

      各设区市民政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闽政﹝2022﹞22号)要求,现将开展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智慧安防等“五位一体”应用场景,实施综合智能监管,积极推广“福建码”运用,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2023年底前,在全省评选30家智慧养老院。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为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规模达到80张床位(含)以上,且运营时间满一年以上。

      2.申报对象须为运营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指标全部达标;无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纠纷事故。

      3.申报对象按照《福建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要求,在机构运营管理和为老服务中,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信息管理、健康照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防监测等服务,并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有关功能,实现管理信息化和服务智能化。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工信部门提交申报表(附件2),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智慧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和成效、下一步示范建设主要方向等。县(市、区)民政部门、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意见报设区市民政部门、工信部门。

      2.地市推荐。设区市民政部门、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5家养老机构并排序报送省民政厅(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2家)。有效期内的五级养老机构优先推荐。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于12月3日前报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3.专家评审。省民政厅会同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并召开专家评审会研究确定智慧养老院名单。

      4.公示确定。在省民政厅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智慧养老院工作是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有序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工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将具有创新和示范作用的智慧养老院筛选出来,为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智慧养老院的管理,督促其规范运营,注重设施设备安全适老,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安全有序运营。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开展多形式宣传,通过制作宣传视频、海报或设立体验区、展示区等形式,加强智慧养老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智慧养老建设成果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周全、更直接的便民服务。

      省民政厅联系人:官倩,联系电话:15860277980,

      邮箱:fjyl54263@163.com。

      省工信厅联系人:孙哲,联系电话:0591-87430181。

      

      附件: 1.福建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福建省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表

      3.福建省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标准

      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评价指标共4大类14小项,基础分100分,附加分27分,加★项为附加分项,共12项,按标准建设后可计入总分。评定为智慧养老院的总分应不低于80分,其中基础分应不低于7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基础支撑环境(37分)

      (一)

      感知设备(31分)

      1.身份感知设备。包括身份识别标签/传感器、读写设备等。

      5

      2.位置感知设备。包括定位基站、定位标签(腕表、胸牌等)、读写设备等。

      5

      3.图像感知设备。包括摄像头、照相机等。

      5

      4.环境感知设备。包括压力、湿温度、烟雾传感器等。

      5

      5.健康感知设备。包括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固定式健康检测机等。

      5

      6.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控制设备、通告警示设备、门禁系统联动等。

      6

      (二)

      网络通信

      (4分)

      7.有线和无线网络。包含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

      4

      (三)

      存储资源

      (2分)

      8.数据存储采用云存储方式,具备安全性。

      2

      

      智慧应用

      (47分)

      

      (四)

      智慧服务(17分)

      9.便捷居家社区服务。协同整合居家、社区资源,实现居家社区机构融合服务,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家庭远程看护、紧急救助、上门服务等服务,快速响应调配,便捷开展家庭养老床位。

      5

      10.便捷参观咨询。方便从养老地图上查找机构、看机构、约机构,查询入住流程,线上参观预约。

      3

      11.便捷出入院办理。方便床位轮候、请销假、出入院手续线上申请办理,查询缴费记录,结算照护费用,退还租赁物品等。

      3

      12.便捷探访预约。方便线上探访预约。

      3

      13.便捷群众监督。方便反馈养老院服务质量,获悉有关补助,开展社会监督。

      3

      14.便捷服务点单★。实时接收线上老年人就餐、康复、照料和医疗等点单服务,及时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需求。

      3

      15.便捷客户服务★。设置便于用户识别的客服入口,如语音客服号、在线客服门户等,方便老年人及家属联系客服,提供客户咨询、服务受理、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

      2

      

      智慧应用

      (47分)

      

      (五)

      智慧照护应用

      (11分)

      16.精准能力评估。受理入住申请,完成能力评估,评估后办理入住。

      3

      17.精准照护计划。开展照护需求评估,制定照护清单计划,确定服务风险等级,商定机构托养费用,电子存档确认。

      3

      18.精准照护实施。生成照护计划,护理人员按计划、按规范、按流程提供助浴、助洁、助餐、巡房等服务,综合运用“卡码脸话键”等技术手段,采取合适技术手段,形成老年人照护电子记录。

      3

      19.精准照护感知。方便线上查看老年人机构照护,包括失能等级、健康管理、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情况。

      2

      20.精准紧急救助★。以紧急呼叫中心,响应老年人主动呼救。以智慧健康监测设备,管理老年人卧床生命体征,主动处置紧急状况,同步验证入住真实性。

      2

      (六)

      智慧交流应用

      (4分)

      21.远程交流。方便老年人利用微信、视频通信终端等方式,与家属视频交流、亲情互动。

      2

      22.老有所学。链接老年大学等资源,方便老年人参加健康养生、防诈骗和手机操作讲座等学习,建立展示激励机制。

      2

      23.老有所乐★。方便老年人电视点播影视戏曲、经典老歌,积极参加各种团体性文体活动。

      1

      24.老有所为★。方便老年人成为院内志愿者,进行记录,评选各种先进。

      2

      25.老有所帮★。通过在线客服,提供智能设备帮教、天气提醒、生日问候、陪聊关怀等暖心服务。

      3

      26.老有所医★。通过音视频内容、线上线下直播课程、专家讲座为院内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健康科普宣教。使用慢病管理设备实时监测老人慢病状况,及时提供慢病干预。通过信息化手段为院内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健康咨询服务。

      3

      (七)

      智慧管理应用

      (9分)

      27.精细化数据治理。共享养老数据,建设养老院数据治理面板,展现收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结构,掌握院内人员防疫信息,分析养老护理技能水平,了解资源利用率和运营能力。

      2

      28.精细化护理员管理。设置护理员管理模块,加强护理员培训,精准发放护理员补贴。

      2

      29.精细化服务管理。动态更新养老院基础信息,常态管理照护计划落实,及时跟踪收住老人身体变化,定期开展服务安全评估。

      2

      30.精细化财务管理。电子化养老院财务管理,按要求报送财务数据,向监护人推送收住老人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用账单。规范管理捐赠物资、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同时,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

      3

      31.精细化物资管理★。利用条码等技术,便捷固定资产、日常生活等物资出入库管理,科学储备消耗物资。

      2

      32.精细化能耗管理★。智慧化用水、用电等,便捷老年人居室用电结算,预警大功率设备使用。

      2

      33.精细化绩效管理★。方便机构开展工作量统计、绩效考核、工作奖惩等。

      2

      

      智慧应用

      (47分)

      

      (八)
    智慧安防应用

      (6分)

      34.安全巡防。设置养老院安全巡防点,建立巡防记录、应急处置电子台账。

      3

      35.传染病防治。门岗设置组合式智慧终端设备,智能识别人员信息,电子记录或测量人体体温,方便工作人员、探访家属进入。规范传染病防治等信息发布、院内管理、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

      3

      36.消防安全★。编码归档消防设备,动态开展检修管理。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加装通信链路,回流报警和处置数据。通过智慧平台加强对设施的远程监控和值班人员的管理。

      3

      37.食品安全★。对接市场监管有关平台,共享餐饮服务人员健康信息。推进食品留样电子化。

      2

      保障措施

      (8分)

      (九)

      组织领导

      (2分)

      38.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化工作。

      1

      39.制定智慧养老院建设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1

      (十)

      机构人员

      (2分)

      40.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智慧养老工作。

      1

      41.配备专兼职人员协同推进。

      1

      (十一)

      经费保障

      (2分)

      42.安排经费用于养老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并安排信息化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经费,确保智慧养老院建设可持续发展。

      2

      (十二)

      制度建设

      (2分)

      43.养老机构建立智慧养老运维管控、安全保障、资源交换和激励制度。

      2

      特色发展

      (8分)

      (十三)

      前沿探索

      (6分)

      44.主持或参与由省民政厅等部门及以上开展的智慧养老研究项目,取得成果并得到认可和推广。

      3

      45.积极探索前沿信息技术在智慧养老中的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并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

      (十四)

      机制创新

      (2分)

      46.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养老院建设与应用机制,有效促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可持续发展。

      2

      

      

      

      

      

      附件2

      福建省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表

      

      机构名称

      

      登记时间

      

      备案时间

      

      床位规模(张)

      

      工作人员数(人)

      

      入住老年人数(人)

      

      其中失能半失能

      老年人数(人)

      

      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情况(可另附纸)

      

      

      

      

      

      

      

      

      

      

      

      

      

      

      

      

      

      

      

      

      

      县级民政部门、工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市级民政部门、工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备注

      


      附件3

      

      福建省智慧养老院推广目录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备案时间

      核定床位数

      入住老年人数

      星级评定情况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原文链接:http://mzt.fujian.gov.cn/gk/tzgg/202312/t20231204_6321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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