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建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专家库的招募公告》,在各市民政局推荐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论证,我厅提出拟选聘组建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专家库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选聘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4-23216042、024-23992897(传真)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邮政编码:110015
附件: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专家库拟选聘人员名单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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