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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乡村地名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4

      《海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专家解读之六
    为乡村地名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张清华

      近日颁布的《海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首次在地方性地名管理规定中,以专条形式强调了乡村地名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和重要内容,是一项很有价值的创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推动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地名的数字基座和文化涵养功能,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是当前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城市地名工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农村地名工作相对来说还是短板。地名具有重要的治理功能和鲜明的文化特征,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既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也能为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发挥有力助推作用。2023年5月11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正式拉开了乡村地名建设的大幕。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地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是全国地名工作战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乡村著名行动”从织密乡村地名网、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深化地名信息服务、促进地名利农惠农五个方面提出了14项工作任务。

      “乡村著名行动”的实施、乡村地名建设的推进,既需要部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安排,也需要地方层面的探索和深化,是一个上下联动相互促进、转化的过程。海南省在制度方面的探索,为当地结合实际开展好“乡村著名行动”,系统推进乡村地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必将推动地名工作更好地融入和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也将在全国范围内为地方层面深化、细化相关工作部署提供路径和方法上的有益借鉴。

      (作者为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应用理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zxjd/202310/d2a89b7d9d164a4aa685a91650e1b45a.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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