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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会议(视频)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4

      各州、市民政局,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召开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会议(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4: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民政厅1号楼2楼第八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州(市)、县(市、区)民政局视频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人传达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有关要求;

      (二)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张良玉同志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张良玉;

      2.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全体人员;

      3.驻昆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秘书长和1名工作人员。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州(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各辖区内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含住所在该辖区内的全省性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秘书长和1名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民政局通知县(市、区)民政局和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按要求在分会场参会。

      (二)本次视频会议采用网络视频终端(Polycom)收看会议视频和回传分会场信号。12月12日9:00—12:00进行系统调试,12月12日13:30各分会场准时开通视频设备。请各地安排技术人员配合省厅信息中心做好系统调试和会议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王上铭 0871—65731140,13529117951。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报省厅批准。请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保持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严禁接打电话、随意走动和交谈等。

      (四)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请于12月11日18: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1)反馈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各地会议组织情况请填报《参会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州(市)为单位于12月11日(星期一)18:00前,反馈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及电话:张水菊 0871—65710178,贺唐琼0871—65717976,电子邮箱:ynsmztcsc@163.com)。

      

      附件:1.参会回执

       2.参会情况报告表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ynmz.yn.gov.cn/preview/article/216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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