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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通过验收的公示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7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新发改经贸〔2017〕1029号)和《关于规范我区棉花加工企业(或加工生产线)调整或搬迁事宜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1〕311号),喀什地区淘汰了疏附县、麦盖提县、泽普县、叶城县共10条棉花加工生产线,调整新增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巨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云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4条棉花加工生产线,经地县两级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现场验收,符合相关规定,验收合格。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复核,喀什地区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符合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要求;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实,喀什地区已淘汰疏附县等县共10条棉花加工生产线,调整新增的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基本技术条件完备。

      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建琴

      联系电话:0991—2817080

      

      附件: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公示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度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通过验收的公示

      

      

      发改委管理员

      

      

      经济贸易处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312/e8f4c09c5cda4e64b72f6983805351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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