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干警充分利用政法干警下基层的机会,将法律带入街道社区、带进田间地头,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在现场进行法律宣讲,为群众答疑解惑。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卢国华到凤城市凤凰城街道中兴村进行宣传。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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