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近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对今年办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的涉罪企业进行回访,重点针对企业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培训流于形式、不规范操作未及时纠正等安全生产隐患给予企业风险提示,督促相关负责人对生产、作业全过程负总责,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发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近两年来,太和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通过集中梳理涉罪企业多发频发的安全生产问题,调查、回访了解涉案企业整改情况等,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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