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年了,因为卖房牵扯出好多纠纷,今天通过调解把事情解决了,还顺利办完了过户,真的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龙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当成履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效果。 2020年,原告朱某与被告唐某、黄某夫妇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唐某、黄某将位于龙南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出售给朱某,朱某一次性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给唐某、黄某,待唐某、黄某办下房屋不产权证书并交由朱某保管后,朱某支付余款给唐某、黄某,具备过户条件后唐某、黄某再配合朱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签署合同后,原告朱某依约支付了相应购房款,被告唐某、黄某将原始购房凭证交给了原告朱某,后双方因违法浇筑工程款和违法浇筑行政处罚款产生争议,被告唐某、黄某未配合原告朱某办理过户,原告朱某遂诉讼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庭前走访多家单位,调查了解案涉房屋是否具备过户条件及所需的相关材料。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减少分歧,促使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方案,但因房屋涉及违法浇筑行政处罚事项,双方互不信任,承办法官主动联系龙南市自然资源局,龙南市自然资源局派专人对接调解工作。于是,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了龙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终于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朱某当成缴纳了违法浇筑行政处罚款,被告唐某、黄某也积极配合原告朱某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至此,这起房屋买卖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龙南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延伸服务触角,在实质解纷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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