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邬某,你现在可以把供货记录和结算明细发到群里。”已过下班时间,承办法官仍在“一案一群”中忙碌着。12月2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使用“鹰法直通”平台诉讼服务通道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减轻双方诉累并实现案结人和。 据悉,被告杜某向原告邬某购买建材后拖欠货款1.3万余元未支付。为追讨被欠货款,邬某对杜某提起诉讼。受理起诉后,考虑到双方日间均需工作,立案庭办案团队第一时间使用“鹰法直通”平台诉讼服务通道为该案建立“一案一群”,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并为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提供便利。为尽快厘清矛盾焦点,承办法官随后引导邬某将建材供货记录和双方结算明细发至群内。经共同核对后,双方对所欠货款金额均无异议,承办法官随即将调处重点集中于还款方式。 经办案团队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双方在群内的对话逐渐从对立变为缓和,被告杜某主动表示自己承建的工程尚未结算,待领到工程款后即会付清所欠货款,希望原告邬某能给予一定的还款时间,邬某对此表态同意,双方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就货款支付事宜进行了积极协商。12月26日,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由杜某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向邬某付清所欠货款1.3万余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对“鹰法直通”平台良好的解纷体验连连称赞,并对办案团队多次利用休息时间线上调解表示感谢。“一案一群”内双方先后发出的大拇指,为该案画上暖心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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