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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行政复议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减震器”、化解行政争议的“分流阀”。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制度创新设计破解了复议案件管辖体制过于分散、吸纳行政争议入口偏窄、案件审理机制不健全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凸显其免费受理、高效办理、深度审理等特点。近日,邀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相关专家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亮点予以解读。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现场

      “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

      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施行,行政复议自此作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在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某水果店老板蒋先生亲身体验过行政复议带来的好处。2022年10月,某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现场抽检的方式发现,蒋先生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经过立案调查,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蒋先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31元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蒋先生认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且“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过重,于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存在,但是应综合考虑申请人具有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较轻、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次不合理的处罚,有可能让一个小商贩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行政处罚中的过罚相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既要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也要兼顾相对人违法的实际情况,确保行政处罚的实施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实现良法善治。”案件审理人员表示。

      近十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9778件,其中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错的占15.19%,调解或和解后终止的占28.94%。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6995件,同比增长53.03%。

      一组组数据清晰地诠释了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刀刃向内”、依法严格纠错的努力与成效,行政复议的“分流阀”作用日趋显现,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

      四种情形纳入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案件管辖体制过于分散、吸纳行政争议的入口偏窄、案件审理机制不健全等。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周靖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增加了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优化了复议决定体系,进一步凸显了免费受理、高效办理、深度审理的制度特点。

      “受理范围广,除国防、外交行为等四类情形外,凡是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周靖介绍。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等四种情形纳入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2021年,我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权集中,在全省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为顺利衔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管辖体制的优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行政复议申请人可申请法援

      “申请成本低是行政复议的另一大优点。行政复议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方式也很简便,既可以当面递交或口头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提交申请。”周靖介绍。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作出便民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关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审理效率高。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不得对复议决定提出异议,且复议时限少于行政诉讼。”周靖告诉记者。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最多5日内要决定是否受理,逾期视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时限短,延长必须依法经过审批,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不超过30日;进一步规定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借助“外脑”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决定包括撤销、责令重作、确认违法等,可以广泛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并与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手段有效衔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周靖告诉记者,行政复议实行全面审查原则,除了要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之外,还要审查其合理性、适当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细化行政复议变更决定、撤销决定和确认违法决定,强化了变更决定的运用,增加了变更决定的运用情形。

      有效统筹调动行政争议化解资源力量,是行政复议制度特有的优势。据悉,全省共组建了由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参加的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112个,聘请委员3268人,为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有效借助“外脑”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与此同时,推进“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形成多方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针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104/2024010454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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