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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人间四月,春光正好。海南自贸港建设蓬勃兴起。

      自贸港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目标,坚持法治为先,加强法治保障,始终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需求,有效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立法护航海南自贸港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的180多个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以“三税”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为主要特征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构建,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海南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相关法规的省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立法引领和法律保障。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海口被评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全国仅有的3个省会城市之一;万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海南列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地区,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效明显。

      ……

      2018年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自贸港建设进入不可逆转的发展轨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举全警之力、集各方之智,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法治建设谋划

      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我省于2018年9月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省司法厅加挂省委依法治省办牌子,率先在全国完成了省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组建。制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细则》等制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规范有序的全面依法治省运行机制。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的做法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肯定。

      

      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海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并配套出台学习宣传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人才、法治乡村、法治文化等15个相关文件,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将公安机关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审批,市县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顺利完成“一个机构管复议”改革,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创新,2018年至2023年3月,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638件,纠错率19.3%。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5.01%大幅提升至2022年的97.37%,位居全国前列,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稳步下降。

      与此同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实现“案结了事”。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加大沟通和协调力度,引导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义务,促使争议各方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推动出台自贸港配套法规专项规划,提出140余项建议立法项目,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等142个立法项目的审查,其中自贸港配套法规24件。

      省司法厅坚持“小切口”“小灵快”的立法形式,采取“一事一法”“一改革一立法”提高立法效率,配套出台的法规规定条目超四分之一在20条以下,做到条条管用。建立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立法沟通协调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每季度召开立法协调会,省政府按月召开立法调度会,研究立法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重大意见分歧。

      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启动三次单项调规、四批次调法调规工作,提出调整法律法规事项45项,其中已落地13项,近三年居全国第一。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实现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

      2022年11月17日,省司法厅在三沙市永兴岛举办了一场有49人参加的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大大提升三沙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效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根本动力。2019年,我省将市县除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划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27家部门划转3633项执法事项,实现了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执法体制机制保障。

      2021年9月,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整设在省司法厅,负责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和综合指导等工作。2022年,省司法厅推动“深化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项目列入省级揭榜挂帅第一批榜单,10项改革堵点任务基本完成。

      省司法厅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协作暂行规定、办案程序指引等15项制度规范,初步搭建起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办案程序、执法文书格式、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服装标识等“六个统一”。

      同时,省司法厅制定《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划(2023—2025年)》,构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N+X”培训体系。先后举办三期线下培训班,培训市县业务骨干523人,组织全省13000余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实现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文明执法专项提升行动,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提升。

      严守安全稳定底线

      增强化解风险能力

      海南省监狱戒毒场所连续20年实现安全稳定。2022年8月,新冠疫情波及海南,此轮病毒呈现出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等特点,对监狱、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省司法厅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全省各监狱、戒毒所按照高于社会面的标准,扎实推进人、物、环境同防,实现了监管区内“零输入、零感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监狱戒毒工作的影响。

      同时,省司法厅严格依法合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排查整治“减假暂”案件10.5万余件,整改问题及瑕疵案件1381件,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工作。

      目前,我省还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起多层面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等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一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管理教育方法。2018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09%以内,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教育帮扶率100%,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省司法厅率先在全国构建专职化、专业化、全覆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体系,打造“枫桥经验”海南升级版。司法部全国解调工作现场会在我省召开,向全国推广海南经验。成立海南省调解协会,五年来全省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11.8万余件,成功调解11.4万余件,成功率96.2%。

      根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在司法部的指导下,2022年10月重新组建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有效整合监狱、戒毒、社区矫正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职能,达到1+1>2的效果。

      聚焦便民利民举措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4月11日上午,在第三届消博会现场,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团成员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主动向展商普及海南自贸港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面对面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这是省司法厅第三次为消博会组建法律服务团,今年的服务队伍共50人,包括38名律师(其中5人为香港律师)、3名调解员、7名公证员和两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工作人员。

      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省司法厅推动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在对外开放、律所设立门槛、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十大创新,其中六项为全国首创。

      2019年以来,我省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达254家,数量增加了178%,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由原来的5家增加至53家。律师增加2507人,人数翻一番,全省涉外律师数量由9人增加到近100人。

      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全岛同城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9年以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实体平台、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海南法律服务网平台共为174.4万人次的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9.1%。在全国率先完成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修订,将援助事项扩大至16项,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除了率先在全国实现涉外公证业务全域放开,省司法厅还同时将全省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由所在市县调整为全省,进一步破除了公证体制机制障碍。在全国率先完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统一管理,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被纳入司法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名单,居全国首位。

      为了完善仲裁及商事调解制度,省司法厅制定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成立4家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初步形成了“专业机构主导+地方政府支持+主管机关指导”的多元化国际商事调解格局。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入选商务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

      法治建设,普法先行。省司法厅深入实施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推出“谁立法谁普法”《自贸港微课堂》,启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多点发力,普治并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news/zhengfagushi/show-58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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