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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如何贡献更多民间智慧?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身的人生阅历、生活经验,就被告犯罪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为合议庭提供了有益参考,给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裁判结果也更体现民意。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院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社区工作人员,有医生、老师,也有退休职工……他们来自基层社会、普罗大众,对案件审理有着不同视角,让案件的裁判更具司法的人文关怀。

      他们在人民群众与深圳法院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传递法治,传递社情民意,让法官的工作更接地气,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信任法官、敬畏法律!他们,被亲切地称为“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深圳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用、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参审实效不断增强,管理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人民陪审员的生活。看看他们在审判中如何贡献更多民间智慧。

      专业优势与陪审巧妙结合

      “我立志,要积极参加案件的审理,发表专业意见,维护司法公正,做好这份光荣的职业。”5年前,赖翠叶在几百万人中被随机选中,成为前海法院的候选人民陪审员。经过前期的培训,她顺利通过考核,成为深圳前海法院的首批港籍人民陪审员。

      第一次参加合议庭合议时,赖翠叶想表达自己的见解,但又担心不合适、不恰当。合议庭审判长这样对她说:“你们的观点很重要,这种非专业的视角往往是老百姓的视角,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非常有意义和价值。”

      这句话让赖翠叶备受鼓舞,也更加明白陪审员代表基层民众的视角,应勇敢地为群众“发声”。在一场涉公司经营的案件庭审中,法官与当事人经过多轮质证、问询仍未查明其中关于财务报表的问题。赖翠叶凭借熟悉财务领域的优势,抓住关键问题询问当事人,促进案件真实的发现。

      赖翠叶的本职工作是心理干预。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她把专业优势与陪审工作巧妙结合,实现促进调解、高效解纷的效果。在一个标的额不到5000元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专门从外地赶来参加诉讼。

      当法官询问接不接受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都较重,有一方甚至直接放话:“拒绝调解,我来就是为了出一口气。” 赖翠叶利用自己的优势,快速地共情、安抚双方情绪,最后案件当庭达成和解。

      据了解,为满足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专业化需要,前海法院率先在全国探索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自成立以来,前海法院先后选任32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香港地区陪审员,拓宽其参与法院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促进香港专业人士积极融入大湾区法治建设,着力打造深港司法人才交流融合、粤港法律规则衔接的“金字招牌”。

      直击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行使司法权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和监督司法权有着积极意义。

      这些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既能够更好地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也能以其长期社会阅历形成的独特视角在案件事实的认定上提供建设性意见,与法官思维形成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识的有机统一。

      在一起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宝安民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因现行法律对二维码是否属于通信内容无明确规定,且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办案法官表示。

      在审判过程中,四名人民陪审员结合其丰富的社会经验与其个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看法,提出在个案认定时理应结合案件事实对通信内容做审慎的解释,为避免形成轻罪重判。他们还提出,司法裁判要兼顾法理人情,在量刑时酌情可予以从轻考虑。

      最终,合议庭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相关意见,依法调整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宣判后,宝安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相关案例向相关运营主体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审判工作。

      “四名人民陪审员直击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就认定案件事实与法官共同表决切实做到了‘陪审合一’。”宝安法院办案法官表示,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审判员组成法律共同体,坚强法院审判职能,及时发挥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结事了矛盾化解

      每次庭审过后,盐田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乔西兰总会写下感想、做做笔记,查询法律。她深知大多数人都忙于自己的工作,而忽略了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90%以上的案件,败诉原因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

      一名大巴女司机,深陷网络贷陷阱,负债从几万滚成180万。因无法承受追债压力,她从被害人转变为加害者,诈骗了12人,将诈骗所得用于还债,累计金额达168万元。案发后,因有自首表现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女司机的律师建议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女司机诈骗所得仅用于偿还贷款,没有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或挥霍,且女司机家庭破碎,还有女儿要抚养。量刑该如何考量?乔西兰她认为情不能代法,同情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损害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法官采纳公诉人量刑意见,当庭宣判7年有期徒刑,女司机当庭表示不上诉,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社会关系中的原告与被告关系,就是典型矛盾导致的冲突关系,这种关系注定难以和谐,但作为陪审员,可以催化、协调、促进和改善明显因情绪而导致原被冲突造成的结果。”乔西兰表示。

      在一例民事财产纠纷案中,一名患癌女患者,与病魔斗争三年后不幸离世,膝下无子女也无遗嘱。女方的房产与现金经多次诉讼分割给女方配偶与女方父母后,男方又追索共同财务历史往来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部分资金。

      乔西兰认为此案关乎亲情,且以判决结案,可能会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况。为妥善化解矛盾,乔西兰竭力主张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以彻底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最终经乔西兰与法官的不懈努力,该案以调解结案。

      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赖翠叶、乔西兰……他们是深圳法院3740名人民陪审员的缩影。近年来,深圳法院加大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力度,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打造“i陪审”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人民陪审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深度融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选任方案,以满足案件审理的需要;丰富培训方式,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深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超10000宗,共同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dwjs/content/post_147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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