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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法善治,夯实平安惠州建设“基石”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惠州地方立法公园。惠州日报记者钟畅新摄

      法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展示党委政府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依法行政的决心;全省首个地方立法主题公园、惠州首个反诈主题广场陆续建成启用,社会公众可在“家门口”参与立法、普法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开拓“零接触”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全天候”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一项项有力举措,一个个生动场景,是惠州谱写新时代平安建设篇章的有力注脚。

      良法善治绘就城市平安幸福底色。近年来,惠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纵深推进依法治市,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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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觉得立法是一件高大上、离我们很遥远的事情;现在在立法公园里,我们可以直接向地方立法机关反映心声。原来,立法就在我们身边,这种参与很接地气!”去年10月31日,在惠州地方立法公园开园当天,惠城区江南街道居民高先生参加了“立法意见大家谈”活动,能够在“家门口”参与立法,让他感到自豪。

      作为广东省首个地方立法主题公园,位于江南街道青年河畔的惠州地方立法公园占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共划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宣传区、法律历史文化区、休闲互动区等8个区域,设有鹅城立法小邮差、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栏、立法直通车、亲子学法园地等特色站点,为广大群众提供立法意见收集、法治宣传教育、运动休闲等服务。

      “惠州地方立法公园是我市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个缩影。”据介绍,惠州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做到“立有用之法,立解决问题之法”,为民生改善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近三年来,聚焦城乡建设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惠州先后出台2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并将野外用火管理、城市养犬管理、校外教育服务机构管理、民宿管理、考洲洋生态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惠州加大政策服务保障力度,相继推动出台《惠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惠州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强心剂”,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目前,惠州确定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15个立法协作单位、57名立法咨询专家,主动倾听民声、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创新打造惠州“立法直通车”小程序,建设应用法规规章文件公示查询平台,让群众通过“指尖”就能参与立法,实现法规规章“一键可查”,立法建议“一点提交”,打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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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惠东县白花镇某村6名村民诉惠东县白花镇政府、惠东县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的6宗案件,进行合并开庭审理。当时,惠东县一名副县长作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惠州建立出庭应诉质效评议制度,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的一个缩影。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惠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聚焦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建立健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政府职能依法履行。

      惠州坚持用制度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惠州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法治保障中小微企业六项措施》,合理细化量化城管执法、水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

      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出台《关于改进行政执法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与信访、复议、诉讼和12345热线的沟通联动机制,落实执法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实施行政复议“一案一提示”制度,剖析执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避免执法“一错再错”。

      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分析研判重点领域案件和集体诉讼案件的涉稳风险;建立“5+2”闭环监督机制,打通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立法、合法性审查审核、法律顾问管理等5项职能与司法机关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两大工作领域互动渠道,及时移送执法问题线索,共同研究解决涉及推进依法行政领域的重大和普遍性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良性互动。

      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惠州运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推动市、县(区)、镇(街)三级227家执法单位100%上线开展执法;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允许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手机终端,即可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减少现场执法频次、提高执法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执法部门利用非现场执法平台进行线上检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我们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真是方便又高效。”近日,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餐馆老板为惠州市率先在全省推行的“非现场执法”模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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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跨深圳、惠州两地的淡水河曾是广东省河流污染与治理的“硬骨头”、跨界河流污染治理的“老大难”。但自2020年以来,淡水河治污取得可喜成果,特别是其一级支流——横岭水,经过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联动,重现鹭鸟成群的美景。

      “构筑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污染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高额的赔偿金,让纳税人的钱不再为违法个体‘买单’”。据介绍,近年来,惠州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体式保护,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完善“刑事检察+公益公诉+公证提存”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做到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推动实施“支持起诉—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办案模式,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不只在公益诉讼领域,惠州还在重大项目行政诉讼、法治营商环境等重大领域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让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成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利器。市委平安办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平稳规范落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建设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失当或实施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依法依规落实法定事项公开,畅通“政府—企业—居民”三方沟通渠道,妥善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平稳推进。

      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惠州市推进自然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意见》,优化非诉执行全流程机制,提升非诉执行质效,推动惠州市土地违法非诉执行申请裁执率低、执行难等问题的顺利解决,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建立起“立调审执”专属通道、诉讼服务定向对接,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保障,采取“活扣活封”、替代查封等灵活执行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支持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司法局开展惠企暖企法律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等硬核措施,着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潜力、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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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庭!”8月2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曾任食品公司经理的黄某文犯行贿罪、贪污罪、受贿罪上诉一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一旁,来自惠州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市普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计400余名党员干部正在旁听观摩。

      这是由市普法办、市法院组织开展的一场“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利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该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播种普法意识、厚植法治沃土。近年来,惠州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各地各单位依托‘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据介绍,市司法局以清单式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用好《普法月刊》、普法“云直播”等平台阵地,创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反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仅2022年,惠州市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9万余场。同时,“惠州e普法”平台获评全省电子政务优秀案例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已成为普法宣传阵地上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他们来自基层、深入基层,熟悉民情,除了充当“和事佬”的角色,还用贴近生活的话语、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传达专业法律知识,引导大家遵法信法、依法维权,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惠州,5400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一线参与普法工作。他们或结合安全生产、反诈等重点工作,进组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或结合农村常见土地、合同等问题,撒播法治意识的种子,已逐步成为法律法规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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