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来了!就在广州。据报道,聚焦加强公共休闲场地公众人身安全保障,《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7日《广州日报》)
为什么要专门就公共休闲场地管理进行立法?主要原因就俩字,“安全”。走在城市道路上,你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总有少数电动车辆见缝插针、恣意横行,实在是让人惶恐不安。尤其是在公园、绿道这些公共休闲场所,人流密度大,散步漫行的人有很多,老人小孩更不在少数。如果电动车等车辆在此区域快速行驶,安全隐患潜伏其间,更难谈满足市民放松需要。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规定》出台,就是对广大市民真实呼声作出的直接回应。翻看本次《规定》,作为广州立法史上条文最少的法规,全文仅有8条规定,近1600字篇幅。条文虽少,却条条是“干货”。
其一,够均衡。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背后必然存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和不同的政策期待。能否尽量兼顾各方利益,也是法规能否顺利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就本次《规定》而言,无论是从法规制定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条文设置来讲,都不难从中品读出城市治理者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努力。比如,针对部分市民的骑行需求,《规定》不搞“一刀切”,而是结合公共休闲场地现有管理模式,特别提出了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制度。在江河两岸、湖泊和水库沿岸等公共休闲区,对机动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在休闲高峰时段内,则禁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这些细节既考虑了不同场景的差异性,也兼顾了行车自由与安全,值得点赞。
其二,易操作。立法最忌界线不清、概念模糊。此次《规定》从“小切口”着手,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哪些属于公共休闲场地、哪些属于禁行车辆、禁行范围如何、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是谁、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何在……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在《规定》中一一有所呈现。
其三,接地气。新政实施,最终落脚点还是在“人”。人性化管理、柔性化执法的理念始终贯穿在本次立法工作中。拿处罚这一点来讲,对违反分类分区分时管理规定的行为人,《规定》指出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如违法行为人当场改正,不予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软硬兼施,既彰显出城市治理开放包容的一面,同时又不失法规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广州此次“小切口”立法,为全国城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率先打了个样。在一项项“首次”“突破”中持续下足“绣花”功夫,这座城市也定能带给居于其间的人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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