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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诉讼费可从“申请退”到“主动退”了!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您账户于02月24日收到人民币1409元,请注意查收!”

      2023年2月24日,包头市某公司收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费退费成功的短信提醒。

      以往,诉讼费退费需要当事人主动向承办法官申请,递交退费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信息、裁判文书等书面材料。历经多重审批后,财务人员将需要退还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给当事人。不少当事人需要亲自跑一趟法院才能办成诉讼费退费业务。

      如今,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的退费流程得到了全面优化。制定出台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交纳与退还工作实施办法》。

      具体流程如下

      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或者审理阶段确认诉讼费退还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在办案系统直接发起退费申请;

      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线上逐级审批;

      退费信息直接推送至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点击确认后,即可实现诉讼费的实时退费;

      退费成功后,当事人会收到短信提醒。

      对于结案和归档的历史案件,承办法官也可以利用办案系统进行线上退费,当事人无需再“跑一趟”,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自线上退费工作开展以来,不到一周时间,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累计退费18笔共计74736.09元。

      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流程再造“小切口”优化法治化营商“大环境”,从银行交费到POS机、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交费、从多联纸质票据到电子票据、从当事人线下申请退费到法官线上主动退费,不仅是技术的迭代,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更新。

      下一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双招双引一优化”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包头市打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努力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包头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youhuayingshanghuanjing/2023-03-07/61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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