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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溪法院:执行联动+委托扣划 为电诈被害人追赃挽损!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6

      “感谢法院为我们追回被骗损失!”办完领款手续后,被害人钟某、赵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1月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机制效能,全力为两名电信诈骗被害人追赃挽损28万余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案被告人丁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利将本人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案发后,丁某的银行账户资金28.2万余元被公安机关冻结,经认定,该款项属于被害人钟某、赵某二人的被骗资金。2023年9月,贵溪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同时判决将丁某账号内被冻结的资金28.2万元依法分别发还两被害人。刑事判决生效后,刑事审判部门将该案移送执行部门执行。经执行团队调查,丁某的银行账户在案件侦查阶段已被北京警方和贵溪警方冻结,其中北京警方属首封,贵溪警方属轮候查封。

      确认情况后,执行团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机制,由贵溪警方与北京警方进行对接协调,向北京警方说明丁某账户内被冻资金属于两名被害人,北京警方经核实后依法解除了对丁某账户的冻结措施,由贵溪警方变更为首封。执行团队随后第一时间与丁某账户开户行所在地江苏省某县法院取得联系,向其依法发出《委托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其扣划丁某账户内资金。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当地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丁某账户内的28.2万余元全额扣划至贵溪法院账户,执行团队随即通知两名被害人领回被骗资金,案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105/2024010554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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