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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士奇的晚年悲剧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4

      □沈栖

      杨士奇,明代前期重臣。惠帝时以史才被荐入翰林修撰《明太祖实录》,成祖朱棣即位后,提拔进入内阁,以卓荦才能连辅四帝,功高至伟。《明史》这样赞誉他:“玉质金相,通达国体,随事纳约,不诡于心,而意尝近厚,转导监国,保身济主,有大雅之明哲焉。”平心而论,在封建社会的宦海中,像杨士奇这般“玉质金相”的廉吏当属凤毛麟角。

      然而,这位“有大雅之明哲”的名臣晚年却演出了一场悲剧。

      杨士奇儿子杨稷,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杨士奇在京城为官40余年,提拔官员数以百计,但“知子莫如父”,没有提拔杨稷,也没有给他在京城谋个肥差,这一点杨士奇做得极为正气。但是,他溺爱其子而酿成悲剧。杨稷远居老家江西泰和县,日子过得滋润,且身为宰相公子受到追捧,更为张扬的是,这位风光的高干子弟仗着老子的权势威望,有恃无恐,横行乡里。所在府县虽早有所闻,但投鼠忌器,不敢下手,而杨士奇却蒙在鼓里,“莫知其恶”,属下见其子败德事,以实相告。他疑之,写信给儿子,希望“果然,即改之”。儿子反诬他人,杨士奇自后也不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善”者,杨士奇即“以为实然而喜之”。怙恶不悛的杨稷变本加厉,结果犯下了几宗人命案,使得杨士奇名望大为贬损。朝中有大员上奏要求彻查杨稷,杨士奇颇为震惊,不顾年迈,辞官返乡,得知儿子如此恶行,气得一病不起,于正统九年(1444年)逝世。而杨稷即被“斩之”。这段被史书“略”去(也许是“为名臣讳”)的一页,却实实在在地见诸明人李贤的《古穰杂录》。这一悲剧玷污了杨士奇的一世清名。

      杨士奇晚年的悲剧,究其根源,在于他刚愎与昏。我们尚且退一步说,杨士奇公务繁忙,疏于关心儿子,“莫知其恶”,但属下以实相告,他却始而“疑”之,继而“不信”,反而对献谄者的不实之“誉”却“喜”之。儿子依仗老子的权势,头脑昏热,胆大妄为,直至犯下人命案而不可恕赦。杨稷的堕落自有其个人品质问题,但杨士奇的溺爱、放纵难道不是诱因么?

      杨士奇晚年的悲剧为世人(尤其是为官者)提供了一个堪为炯戒的明鉴。它的警示意义至少有三点:一是爱子要知其短。爱子之心,乃属常理,人皆有之,但是,绝不能爱子而“莫知其短(恶)”,要像了解儿子的脾性一样,对其“短”了如指掌,并在日常生活中督促其纠正。二是爱子不能护其“短”。杨士奇的“疑”“不信”,说到底是为子护短。倘若发现杨稷有恶,杨士奇即刻派人或责成当地官员进行追查,而不是光听信其辩白,及时加以遏止,杨稷也不至于深陷泥淖而不可自拔。三是为官者不能让子女倚势行恶。当年给事中廖庄尊、御史陈员韬等在奏劾杨士奇时说:“不能教子齐家,何以服人、事上?”此话剔除其“忠君”的封建糟粕,对当今的为官者仍有警策之力。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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