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涵 胡晓莉)村民购买产权为村委会的店面及部分空地,转让合同签订后村委会却无法兑现,长达15年的矛盾纠纷该如何化解?近日,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村居法官+”调解模式,通过实地走访、释法说理、政策解读等方式,成功调解这起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2009年1月,廖某与某村委会签订产权为村委会的店面及部门空地的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转让费77000元。合同签订后,廖某投入部分资金对空地进行“三通一平”和浇筑墙基。在建设过程中,部分村民认为空坪的建设影响了正常出行,且空坪上的建筑造成村民房屋采光受影响,于是阻止廖某施工,致使案涉地块未能实现开发建设。同年5月,廖某与某村委会达成新的协议,村委同意退还合同款项并补偿廖某前期投入损失。
2009年5月,变更协议达成后,村委会未能及时退还款项,同时也未交付可以使用的土地。期间,廖某多次向村委会主张权利,但因村委多次换届人员变动,一直未能履行协议,经多方力量调解也未有成果。2023年10月,廖某向长汀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返还转让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相关利息。
案件受理后,长汀法院村居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都有解除合同意愿,但在返还的具体金额始终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合同签订时间较为久远,合同无法履行将持续扩大对双方的不利影响,村居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引导双方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镇干部的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起长达15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村居法官定期走访挂点村居,深度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宣传等服务和帮助,引导群众用和解、调解、化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2023年以来,已靠前化解矛盾纠纷382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40场。下一步,长汀法院将持续推进“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切实回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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