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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好状子 断好案子——鞍山法院民商事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促提审判质效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4

      刚出锅喷香,老玉米有嚼头。可嚼着嚼着,李梅(化名)心里就不是滋味了,勾起了自家那3亩地念想。

      “一审我是原告,想要回娘家的承包地,咱一农民哪会写状子,花200元找律师写的诉状,赢了。没成想我妹上诉了,二审的答辩状是我自己写的,按法院发来的模板,就像在学校写申请书填空那样,一条一条写,也不费啥劲。”李梅今年54岁,初中文化,常年务农。她口中的模板正是鞍山法院推行的民商事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模板之一。

      据悉,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底,鞍山两级法院已适用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模板审理案件逾两万件,适用案由从最初的10类扩展到33类,这些案件一审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30%。

      鞍山中院与市律协联合召开的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进座谈会

      鞍山中院与市律协联合召开的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进座谈会

      直面问题:

      起诉状、答辩状“五花八门”

      “他追我时,我才17岁,父母都不同意,我是铁了心地要跟他好,结婚前他天天缠着我,人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他喝大酒,还家暴……我要告他,让他净身出户。”类似的起诉状法官司空见惯。

      “有的起诉状讲了很多过往恩怨却对事实和理由一笔带过;有的上诉状甚至还有大量对一审法官的不满;有的答辩状在自说自话,没有形成问题焦点;起诉状和答辩状随意修改更是屡见不鲜,导致争议焦点和证明对象难以及时准确确定。”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迪介绍了诉答文书改革的背景。

      “不提交答辩状更普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告应提出答辩状,但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司法实践中,许多被告为了避免诉讼策略过早曝光,并不提出答辩状。这样一来,法官无法及时准确归纳争点,造成庭审散漫、多次开庭,直接影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最终影响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王迪认为:“关于起诉状和答辩状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民事诉讼法中仅予以概括性规定;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奔着问题去!秉持能动司法理念,2022年9月,鞍山中院大力推行民商事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工作。优先选择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设计文书模板,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要素进行填充式设计,指引原告在起诉状中记载“事实与理由”时,达到最低限度的必要事实,并足以支持诉讼请求;被告答辩时针对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明确承认、否认或抗辩,否认的事项附理由及证据,抗辩具备实质性内容。通过规范起诉状和答辩状,引导当事人从立案伊始便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明确争议观点,以便法院在后续庭审中能够准确高效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最终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的。

      “另一大亮点是,我们归纳了这些案由的案件应该具备的基本证据,并在每一类诉答文书模板中添附证据清单,供当事人参考适用。”王迪介绍。

      联动解题:

    法院律协联合推进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

      “诉答文书规范化提升了鞍山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形象,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用法官的思路和视角来改进律师的工作。”

      2023年6月1日,在鞍山中院与市律协联合举办的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进座谈会上,律师宋世枭谈了对改革的看法。

      毋庸置疑,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对象虽然是两类文书,但主要执笔人是律师,没有律师的积极参与,改革很难取得预期效果。“改革之初,部分律师有畏难情绪,主要原因是:确实改变了律师原有的工作习惯、书写习惯,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比如法律规定的明确、证据的罗列和请求权基础的确定等,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律师,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成守印坦言。

      为帮助律师准确理解诉答文书模板的应用,鞍山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民事法官,资深律师组成“讲师团”,分批对律协选派的75位青年律师开展专题培训,再由青年律师包片指导,确保全覆盖。

      为了使改革高效推进,鞍山中院和市律协多次联合召开推进会、培训会,每月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组织优秀文书评选。在市律协的协同推动下,目前全市84家律所中已有70多家深入参与到诉答文书规范化的应用和推广中。

      “诉答文书规范化之所以得以在鞍山大规模推行,正是因为法院在推动改革过程中对凝聚共识和协同配合的重视。在法院的争取下,律协也作为主体主动推动改革落地,而不是法院一家‘一刀切’强制推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郁林这样评价。

      驻法院青年律师参加推介指导应用培训会

      驻法院青年律师参加推介指导应用培训会

      做实主题:

    助推审判质效、群众司法获得感“双升”

      2023年3月21日傍晚雨后,小陈骑着摩托车撞上了张老太。公安机关认定小陈全责,如何赔偿双方分歧很大。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杨家堡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3项“诉讼请求”、8项“事实与理由”,“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暂计20万元,误工费、护理费、长期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代理律师高晓霞在起诉状中,将这起案件中的事故发生情况、公安部门责任认定、原告所受经济损失、保险情况等要素一条一条列明。

      被告代理律师谷云鹏在答辩状中以3项“请求事项”、5项“事实与理由”逐条进行了回应。

      两相对照之下,主审法官徐晓欢很快抓住了案件的争议焦点,“除了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4项赔偿需司法鉴定后确定,其他事实和赔偿金额咱们双方均无争议,对吗?”得到认同后,仅进行了十多分钟的庭前会议随即转入调解阶段,并且在1个小时后以当场赔付16万元现金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很满意。

      “能这么快调解成功,正是因为事实和证据都一目了然,双方透过诉答文书对赔偿金额的争锋足够充分,也达成了共识。这比笼统地赔偿一个大数再进行拉锯要好得多。”高晓霞告诉记者,条理清晰、攻防对应的文书展示,更能校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也给案件调解带来了更大的可能性,更有助于满足当事人真正的诉求。

      这点在简易案件的审理中体现尤为明显。截至采访时,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十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65%,同比上升1.85%;一审、二审平均调撤率为55.43%,同比上升4.82%。审判质效和群众司法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清晰化—庭前准备实质化—庭审优质化(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对话式庭审等)—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实质化解纠纷”,鞍山中院庭审优质化小组课件中的思维导图一出,法官们马上记起了笔记。

      2023年6月,庭审优质化小组已经接连办了3场基层法院诉答文书应用答疑会。

      “诉辩如果不能形成有效争锋,就会影响案件争点的整理和归纳,最终影响庭审效果,导致反复多次开庭,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信服、不满意,一些衍生案件由此而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一针见血道破诉答文书对于庭审的意义,“良好的诉答文书是庭审成功的一半。”

      就像前面提到的道交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书写对提升简易案件审判质效作用明显,随着适用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官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同样尝到了“甜头”。

      开篇所述的“外嫁女土地纠纷案”就是一个范例。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文化水平不高,合议庭在庭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指导当事人完成上诉状、答辩状书写,对于不符合审理事实要件、陈述不清晰的部分,多次指导双方进行补充,又通过线上庭前会议完成答辩、举证质证、无争议事实确认,一起较为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案庭审仅用20分钟。

      案件主审法官霍健告诉记者:“法官行使释明权,指导当事人完善诉答文书,这个过程相当于推演了一次庭审,极大地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率。”

      去年11月初,在海城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6个被告,既有自然人也有企业,案情和证据纷繁复杂。“要是以前,这样的案子至少得开3次庭,现在习惯了诉答文书规范化,坚持在开庭前固定争点,最后开了1次庭就审结了。”海城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徐大全深有感触。

      “2022年9月以来,全市法院适用规范化模板办理案件2万余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鞍山中院审管办主任孟丽宏介绍说。

      牵一发而动全身。诉答文书规范化对审判质效的影响,也延伸到了审委会工作。据统计,仅从去年年初到去年10月31日,鞍山中院就召开审委会会议89次,研究讨论案件409件,这些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以往在案情汇报时就要消耗掉大量时间,而从诉答文书规范化推行以来,法官的争点整理意识强化也让讨论更有的放矢。孟丽宏说:“比如近期的一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官按照双方诉请、事实理由、证据……的思路梳理汇报,26页的审理报告,10分钟就说得清,讨论围绕争议焦点也很快能够表决。”

      去年8月24日,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案件阅核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诉答文书规范化的推行让阅核时条理更清晰,目标更明确,很大程度上节省了时间。”鞍山中院民综二庭负责人周智禹表示。

      去年9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鞍山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成为与会人员口中的高频词。而审判质效提升是多因一果,并非一蹴而就。郑青要求鞍山两级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全面评估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在审判质效提升中的作用。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沈阳、大连、丹东、阜新等多地法院来鞍山交流并付诸实践,也引起理论界和律师界关注。

      去年10月,鞍山中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律师协会、鞍山市律师协会联合申报的课题“司法改革中简易民商事案件诉答文书的战略实践”获批辽宁省法学会年度立项,标志着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进入理论研究新阶段。

      “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小切口’实践,要进一步深入挖掘诉答文书对庭审优质化的促进作用,助力做实公正与效率‘大主题’,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陈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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