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6101亿元。
2023年,内蒙古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部分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面临困难。据悉,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期间全区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补助,为解决12盟市因灾需救助人口在冬春期间面临的生活困难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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