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晓明
【事件回顾】
1月7日,有网友发文称,在某平台上看到一慈善组织的捐赠项目详情页面中,三张老人的照片均为AI合成,两张为面部特写,一张为背影,每张照片都不一样。网友质疑该慈善组织利用AI技术合成照片骗捐。
据项目详情介绍,这位农村老人身体不好,老伴和女儿均患有重病,生活困难。该项目帮她筹集生活补助。
1月9日,该慈善组织负责人回应,使用AI技术合成照片,出发点是保护受助人隐私。没有在图片上标注“合成照片”,确系慈善组织疏忽。但项目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善款去向透明可查。
当地民政部门约谈了该慈善组织负责人,指出不应使用AI合成的老人图片,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向公众公开。同时,要求慈善组织在开展募捐活动时,必须确保文字、图片等内容真实有效;使用个人照片时,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应使用虚构图片。
【正反声音】
支持者认为:新技术融入慈善活动,能保护受助者的隐私。
反对者认为:利用AI技术合成照片,可能会导致骗捐行为。
慈善遇到AI,是创新还是噱头?邀请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展开探讨。
【访谈嘉宾】
章高荣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谭红波
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崔澜馨
北京春苗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使用AI技术合成照片进行募捐,这种行为是否涉嫌骗捐?如何评价这种行为?AI技术将对慈善事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谭红波: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是可不可以使用AI技术合成的照片来募捐?从本质上看,AI技术合成的照片属于用于募捐宣传的图片材料,它跟真实拍摄的照片、文字、视频等材料一样,都是经过一定“加工、选择”后呈现给募捐对象的,只不过加工的技术手段不一样罢了。
二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要求。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由此可知,募捐对象对于使用什么样的照片是有知情权的,开展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使用AI技术合成照片时,有义务将这一事实主动、准确并清晰地告知募捐对象,保障募捐对象的权益,进而避免欺骗、诱导募捐对象进行捐赠。
为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创新,我们应当鼓励在慈善领域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值得讨论的是如何对待新技术带来的一系列具有挑战性的新问题?比如,用AI技术合成的照片反映的是“事实”吗?这些需要大家共同关注、研究并讨论,进而形成共识。
章高荣:从媒体披露的事件信息来看,该慈善组织为保护受助者隐私而使用AI这一新技术工具,没有欺骗他人的主观意图。从客观结果来讲,也不属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违法行为。
当然,慈善组织在使用AI合成照片时没有告知捐赠人确实不妥。该做法不符合公众慈善筹款信息应真实有效的约定俗成的认知,因此慈善组织应该在图片的显著位置标明使用AI合成图片及原因。这一事件说明在慈善领域使用新的技术和方法需要注意信息公开和透明,并且充分考虑公众认知。
崔澜馨:慈善项目基于某一类人群所遇到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及服务,筹集款项时,讲述的是真实的人、真实的事,使用得到授权的真实照片。直接使用没有标注的AI合成照片募集善款,容易引发公众质疑。
实践中,捐赠人往往更加认可真实的人、真实的事、真实的项目、真实的照片。如果真实的人、事匹配上AI合成的照片,需要慈善组织主动向社会公众说明情况,并给出弥补方案,把是否愿意谅解、继续捐赠的主动权交给捐赠人。
募捐中,不少受助者不愿意拍照,更不希望拍摄正面照片,对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章高荣:保护隐私、尊重受助者接受捐赠的权利是现代慈善的重要特征,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与此同时,现代慈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特定个体的利益。因此,使用个人肖像为某一类群体募款,保护受助者确有必要。
目前,在慈善募捐过程中,对涉及儿童等群体的信息,慈善组织通常会使用马赛克等措施保护其隐私。受传统习惯影响,成年人隐私保护没有被认为是一个重要问题。未来,不管受助者本身是否认为需要保护自我隐私,对受助者肖像等信息的处理有其必要性。
目前,很多慈善组织在募捐时使用其他图片来代替个人肖像,或对肖像进行模糊处理。未来,可以考虑使用AI合成照片,但应该在做好充分告知的情况下谨慎使用,这需要一个让公众接受的过程。
崔澜馨:好的影像可以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提供正面助力,最典型的就是“希望工程”的“大眼睛”照片,播撒希望的种子。慈善项目在选择照片时,可以在众多个人、环境等照片中挑选。如受助者不愿意拍摄正面照片时,可以拍摄侧面、背影等照片。若实在没有合适的照片,可以选用手绘漫画等方式,并在显著位置作出注解。
谭红波:慈善组织应尊重受助者的选择,同时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只有基于理性判断的捐赠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这本身既是慈善组织的价值所在,也是其应该具有的专业能力。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那么,对于受助者的个人信息,需要披露到何种程度?
崔澜馨:慈善组织在筹款时,经常讲述受助者故事,以鲜活故事打动捐赠人的心。在此过程中,需要保护受助者隐私,不建议披露受助者详细住址、工作单位等。如确需披露病例、困难证明等信息,需做好脱敏处理。
章高荣:严格来讲,慈善项目应该是为了公共利益募款而不是为特定个体募款,因此慈善项目中披露的应该是一类人群的特征。
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应该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做匿名处理,同时留存完整的信息文档供监管部门或者经过合适程序确认后的捐赠人查阅。
面对公众的质疑,慈善组织如何赢得公众的信任?
章高荣:面对公众质疑,慈善组织应该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公众的误解做好澄清解释。
与此同时,对于公众质疑,监管部门要进行查实,对新生事物要有一定的宽容度,适时给公众解释说明,获得公众理解。
谭红波:赢得公众的信任没有捷径,也不可以有任何投机取巧。只有实实在在坚守慈善助人、利他的价值初心,并以此为起点推进慈善项目,才能真正赢得公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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