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执行工作 张军强调
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
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行工作关系民事权利实现,关系国家法制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制约执行质效的瓶颈性问题有哪些?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促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1月15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1月15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推动、促进下,全国法院同心协力、攻坚克难、付出艰辛努力,涌现出以“时代楷模”鲍卫忠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时也要看到,对标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赋予的职责使命,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需求,执行工作还有不小差距,需要不断改进提升,努力跟上、适应。”会议围绕5个重点问题,对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各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最高法咨询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最高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记者在主会场参会。
如何解决执行案件长期高位运行的问题?必须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执行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积极与有关部门共商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要畅通完善法院内部“执源治理”机制。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要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保持攻克“执行难”力度不松,通过“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方式依法解决确实存在的“执行不能”案件,促进市场有序出清、盘活资源。
怎样解决执行工作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影响的问题?做实交叉执行。通过指定、提级执行,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由其他法院执行,发挥“鲶鱼效应”作用,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促进执行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要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形成协同联动的攻坚合力。对一般“执行难”案件,可建立法院之间指定交叉执行;对较难“执行难”积案,可以采取跨域异地执行,确保严格依法有力推进执行工作。要建立配套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
如何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能感受到“温度”?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强制性依然是执行工作的重心,善意文明执行更考验能动司法的能力水平。”要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财产,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涉企执行案件,严格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严格适用惩戒决定书或限制消费令的条件和程序,探索通过失信惩戒宽限期等赢得当事人对强制执行的支持。被执行人对被纳入失信名单申请纠正的,要严格依照规定及时审查并做出相应处理。细致甄别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区分有财产却不履行的“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失能”者不宜纳入失信名单实施强制执行,而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社会救助等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兜牢民生底线。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对小标的额、涉特殊群体案件要把工作做细,善于深入一家一户、田间地头、面对面做当事人的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什么?深化执行改革。要研究健全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强化团队成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防止重大、复杂案件“一人包案到底”。要深化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终本管理员制度、上一级法院管理制度,提升执行效果。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促进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功能整合优化,完善“总对总”执行查控机制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赋能执行工作现代化。
解决“执行难”的重中之重是什么?建设一支现代化的执行队伍。要强化政治担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强化执行能力,发挥“关键少数”领头雁作用。“要舍得把年轻干部放在执行工作一线磨砺锻炼,让他们经得起摔打、更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更深刻感知国情社情。”要强化执行监督,把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落到实处,把“三个规定”作为执行队伍的“防腐剂”“护身符”,以规定落实“小切口”带动廉洁执行“大生态”。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对会议进行总结,就人民法院下一步需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提出要求。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会议。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贺小荣、沈亮、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各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最高法咨询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最高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记者在主会场参会。最高法执行局全体干警,各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全体干警视频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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