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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条举措保障民企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3-25

      按照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发《江西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全面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内部治理三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及宣传引导,依法惩治一批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清理一批涉企刑事诉讼“挂案”,化解一批企业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解决一批行业治理突出问题,形成一批“检察护企”制度机制建设成果,以高质效履职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方案》,全省检察机关要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严惩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要全面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人身性、财产性强制措施;加强涉企刑事执行监督;加强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涉企控告申诉化解工作力度;加大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力度。要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内部治理。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动行业治理;抓实检察服务平台赋能。

      《方案》指出,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322/2024032255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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