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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2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扎实抓好2024年度我厅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现将《省民政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8日

       

      省民政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二)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三)学习宣传《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

      (四)学习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五)学习宣传《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六)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平安贵州、法治贵州,突出“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妇女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等重点领域的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省民政厅全体干部职工,民政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相对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四、行动计划

      (一)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按照《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省民政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二)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主要内容:结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民政厅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主要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慈善日、儿童节、老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主要内容: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在晋升和入职人员培训中加入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和各有关处(室、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主要内容:在厅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普法、释法。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讲好民政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主要内容: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立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我厅“两微一网”平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相关内容的发布、转载工作。

      责任单位:各执法处(局)、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厅机关文化建设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执法培训等活动,在厅机关大楼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引导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和各有关处(室、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责任领导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张吉兵

      六、责任部门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政策法规处袁伟;联系电话:0851-86857903;邮箱:gzmzfxc@163.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年终由厅政策法规处根据普法工作考核目标,结合各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对厅机关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进行统一评估,形成省民政厅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报省法宣办备案。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07_84155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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