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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勇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强调: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3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4月8日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为同期培训的5个班次600余名学员授课时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认识“三个善于”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指出,“三个善于”是最高检党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提出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相互关联、不可偏废。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要求全面准确统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

      应勇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法律事实、案件事实、客观事实以及融于其中的实质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应当是一致的,将这些方面联系起来的就是证据。事实和证据是公正司法的基础。要加强证据审查,准确认定法律事实,重现或最大限度接近客观事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审查要强调亲历性原则,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实质法律关系是案件所涉众多法律关系中,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对案件定性处理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法律关系,往往蕴含在众多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之中。要厘清主次矛盾,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最为关键的法律问题,找准实质法律关系,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抽丝剥茧、察微析疑的过程,要坚持由表及里,加强深层次、实质性监督。

      应勇强调,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重在确保“三个效果”,要求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符合法律基本规定是统筹法理情最基本的要求。检察机关要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保所有检察办案都遵循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在检察办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统筹法理情有机统一的重要考量。要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融入检察履职办案,持续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评判是否公平正义,既有客观标准,也有主观感受。要以人民群众的感受为第一感受,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努力让检察办案更好契合人民群众基本认知,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主持授课。最高检领导,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学院教职员工等同堂听课。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csy/content/post_156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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