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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9

      

      2024年4月12日,辽宁省民政厅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厅党组书记石崧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茂彦、张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吕正春,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陈进参加会议。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个人自学。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吕正春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对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印发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读书班,为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了很好的表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必然要求,是靶向施治重点难点问题,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抓好个人自学,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对标省委的部署要求高标准组织实施,适时召开全厅警示教育会,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认真学习相关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坚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要抓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教育,支部书记讲1次纪律党课,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会议要求,全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逐级压紧压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立好标杆、作出表率。要推动党支部(总支)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走过场”,确保圆满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省福彩中心、省民服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厅机关党委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ywdt/202404161436163162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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