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传达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审议《关于在省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省检察院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正确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性,充分认清忽视党纪、违反党纪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安排,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引导党员干警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狠抓纪律建设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明确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全面系统、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院党组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员干警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于心。要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执法突出问题,督促党员干警经常开展自省自查自纠,推动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党纪学习教育在省检察院党组领导下进行,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抓好具体任务落实,省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市县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抓好全省检察机关年度重点任务、最高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体现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要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强化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一、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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