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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20

      一、出台文件的理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规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重要专业服务中的垄断性交易服务收费,其服务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为规范收费行为,明确政策规定,确保收费政策有效性和延续性,必须重新出台新文件。

      二、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的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由依法设立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交易经营服务的机构,在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等相关服务时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重要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交易服务机构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除收取交易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

      二是明确机构性质与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单位性质属于参公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规定,不得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是规范计费基数。在计费基数方面,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以每宗建设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分级计费,没有中标价的按投资额计费;投资额有预算的按预算计费,没有预算的按概算或估算计费。

      四是规范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本次出台文件维持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收费单位可视实际情况下浮,但不得上浮。

      三、关于执行期限。收费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联系处室:价格处联系电话:0591-87063609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jdhy/zcjd/bmzcwjjd/202404/t20240419_64367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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