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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 新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3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满20周年。20年来,全区道路总里程从约8万公里增加到约22万公里,机动车总数从约120万辆增加到约76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总数从127万余人增加到862万余人。全区因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发展趋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交通治理有法可依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5月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办案场所内,一名酒驾违法行为人被民警从醒酒室依次带至信息采集室、询问室,并通过多功能采集仪固定证据,严谨的执法流程凸显出该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民警的法治思维得到强化,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该大队副大队长谢建明说,以往面对违法行为,民警或是不讲情面地蛮干,或是让驾驶人注意。如今,执法有据、执法手段多元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下,民警更讲证据、更重教育。

      这是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规范执法尺度、提高执法能力的缩影。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年来,我区依托道路交通安全法,先后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层次分明、日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形成,进一步为民警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预防为先,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5月8日,急着办事的王先生将车辆违停在库尔勒市第一小学侧门,不一会儿,他接到民警打来的移车电话,告知其因首次违法免于处罚,还将挪车时间宽限了10分钟。

      办完事,王先生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停车位转弯就到,你却停在路边,再着急也不能妨碍公共交通。”民警的一番话入情入理,王先生认识到错误。

      近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实行停车首违警告、轻微违法免罚、10分钟提示时段等柔性措施,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于屡次违停、拒绝挪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利用可视化终端、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取证,依法予以处罚。

      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交警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先固定证据已经成为民警执法的共识。”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玉山江·买买提奴日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当地民警执法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重证据的意识愈发增强,采集证据既能确保执法办案的有理有据、公平正义,也能遏制执法办案的随意性。”

      改革创新科技赋能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在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的1280余公里道路上,随着车流量的增大,有限的警力变得捉襟见肘,交通管理难度增大。“尽管如此,近年来我们辖区未发生过大规模拥堵,道路通行效率提高不少。”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耿俊俊说。

      这是怎么做到的?“运用科技化手段是关键。”耿俊俊介绍,当执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往往能迸发出成倍的效率。近年来,该支队推行客运车辆刷卡登记机制,长途客货车驾驶人只要在交通服务站刷过营运车辆信息卡,就会被自动核查人车证是否一致,较民警逐一核验效率提升70%。

      科技应用还能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5月5日,“五一”假期返程高峰来临,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屏幕上,路面“电子警察”正对川流不息的车流进行检测。“通过‘电子警察’,我们不仅能发现车辆超速、压线等违法行为,还能识别其是否年检,从而精准查处违法行为。”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侯宏斌说。

      科技+执法,增效又精准。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坚持科技强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以基础设施管理、分析研判布控、动态勤务部署、路面执法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执法闭环,进一步提高用警效率和执法管控效能。

      无人机飞到空中适当位置,完成照片拍摄和事故现场传感测量,这是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利用无人机飞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的一幕。通过无线传输,民警使用手提电脑简单编辑,就可以打印出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和现场实景记录图,大幅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请将摄像头对着事故现场,我远程采集信息。”4月10日,阿克苏市友谊路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仅用5分钟就认定了双方责任,车辆离开,道路恢复畅通。

      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公安交管部门借助“交管12123”APP广泛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业务,该业务运行至今,已占同时段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数的 70%,为一线警力减少50%以上的现场出警量,“节约的警力投入精细化交通管理,为当地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蔡国梁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理念,强化科技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政委李小杰说。

      便民服务优质周到宣传教育精准有效

      5月7日,博乐市民刘先生仅用10分钟就办完了出租车车辆审验。

      这得益于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针对交管窗口业务耗时长、程序多的问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上级部署,出台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申请前辅导、实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式”办理等多项惠民措施。

      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调整规定、优化程序,深入推进“互联网+交管”业务,先后制定“一证即办”“跨省通办”“网上快办”、新车免检、驾驶人考试预约、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105项公安交管改革措施,累计惠及群众6000多万人次。

      便民服务还体现在城市精细管理中。

      治理100余处拥堵点,新增停车泊位1000余个……面对日益增长的城市交通需求与有限的道路资源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城市管理部门,最大限度盘活停车流动空间,努力破解出行堵、停车难问题,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你看看这个视频,不戴安全头盔,代价可不小!”5月5日,疏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村民麦麦提阿卜拉·玉素甫家,对其多次未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

      像这样的上门宣传,在当地已成常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传播“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近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借助“美丽乡村行”“游新疆 平安行”等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如今,全民守法出行意识增强,文明交通良好风尚逐步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20年里,留下了新疆公安交管部门强化道路交通治理的坚实足迹。我们将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动交通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谱写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新篇章。”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政委张玉波说。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05/10/content_5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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