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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7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财政局:

      为加快我省夜间消费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就业〔2024〕1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

      我省各地夜间经济特征显著、空间范围相对明确、消费市场繁荣活跃、运营管理统一规范的,满足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夜间消费需求的多种消费业态集聚的,商业街区、商圈、文商旅综合体、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文娱体场所等区域均可申报。按照程序被认定为“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将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并给予其所在县(市、区)500万元奖励(近三年内获得过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此专项资金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要求执行。申报材料中的图片像素不低于2M,须包含区域位置图、规划平面图、高清夜景图、俯视图和消费场景图;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可清晰反映夜间消费繁荣度、多业态聚集等。

      请各地认真组织初审推荐和复审工作,将正式行文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和图片、视频等请用U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

      程波0371-69691701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朱科辉 0371-65802701

      

      附件: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表

      夜经济集聚区名称


      区域范围(四至)


      所属类型

      □商业街区□商圈£文商旅综合体□旅游休闲街区

      □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文娱体场所

      □其他:

      开始运营时间


      占地面积

      或主街长度

      (平方米/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夜间营业

      面积占比


      商户(项目)

      数量


      夜间经营商户

      (项目)占比


      年客流量

      (万人次)


      夜间年客流量

      (万人次)


      年营业额

      (万元)


      夜间年营业额

      (万元)


      夜经济集聚区概况


      主要消费业态

      (每类业态附简要说明)

      

      

      

      品牌资源情况


      基础设施情况


      特色活动情况


      智慧水平情况


      消费环境情况


      管理服务情况


      奖励表彰情况


      运营管理机构


      运营管理机构性质

      □政府机构 □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

      法定代表或机构

      负责人


      职务


      申报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申报承诺

      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报问题,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区)

      意见

      经初审符合申报标准,推荐申报。

      

      

      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意见

      经复审符合申报标准,同意申报。

      

      

      发展改革部门 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年度数据为2023年度数据,其他数据为截至申报之日的数据。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4/05-14/2990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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