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数据中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7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数据中心

      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有关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3〕38号)精神,为加快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数据中心,助力我省算力高地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数据中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3年7月28日(政策印发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国家认定的,在河南省内建设的服务于交通、工业、水利等领域的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即经国家认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应为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数据中心经国家认定的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的申报文件等。

      (二)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

      (三)数据中心项目立项(备案、审批等)材料。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集中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汇总后正式报送;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后正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省级复核。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行业数据中心项目,将按程序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其他要求

      全额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行业数据中心项目不在政策支持范围内。针对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六、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数据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154号

      联系电话:0371-69691836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电话:0371-65808915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4/05-14/29910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