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救助金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谢谢巡察组,谢谢检察官,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2024年5月10日,夏某给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和常宁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印着“心系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解民忧”的锦旗。
事情要从今年3月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常宁市检察院开展提级交叉巡察说起。夏某在看到巡察通告后,到巡察组反映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夏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22年夏某夫妇乘坐小型普通客车回家,因驾驶人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失控偏离道路,其丈夫在此事故中死亡,夏某身体多处骨折,法院判决被告人对夏某及其近亲属作出赔偿,但被告人仅赔偿5万元丧葬费和9600元医疗费,后续无赔偿能力。尚处于休养康复期的夏某无法劳动,其丈夫死亡后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不仅3个孩子要读书,家中尚有2个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我们将司法为民列为巡察重点,也关注到常宁市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夏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一方,经初步判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接到夏某的诉求后,我们立即将该线索移送至常宁市检察院。”
常宁市检察院受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开展救助,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司法救助一头是百姓疾苦,一头是解难纾困的司法温度,希望司法救助金能够帮她度过难关!”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会昌说。
“对方一直没有能给我赔偿,家里几口人都没有收入,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幸好有你们关心我们,给我们申请到司法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当检察官把1万司法救助金送到夏某手中时,她连声感谢。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直通车”“连心桥”。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司法救助的救济性作用,积极落实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救助合力,以高质量司法救助做优做实“检护民生”工作,以检察能动履职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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