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雅婷 张霞)“法官,我愿意立即向原告支付赔偿款……”近日,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水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多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原告申请不予立案,有效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真正实现止纷于“源”、息诉于“根”。
未成年人吴某等6人在烧烤店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对张某实施殴打,导致张某受伤入院治疗。因赔偿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等6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水南法庭家事法官决定将案件委派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研判分析,调解员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积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并召集各方至水南法庭詹红荔工作室,与家事法官共同开展调解。
工作室内,法官针对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数额标准等问题,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相关责任承担义务和赔偿义务,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家长们分析利弊,引导家长们站在孩子的成长角度理性处理问题。
经过3个小时的悉心劝解与引导,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并当场履行,张某同意撤诉,申请不予立案,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实现了办案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案件调解结束后,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法官还向家长们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为家长,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家庭教育。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言传身教,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诚信有爱、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法官,通过这个事情,我们也认识到自己有很大的责任,我们以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认真履行作为家长的责任……”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起点和关键,父母应当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节课”。下一步,浦城法院将持续打造“法护家安”家事少年审判品牌,深入推进“家事法官+特邀调解员+基层治理组织”模式,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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