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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党规党纪,这两种观点要不得!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8

      ​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将违规违纪行为晾晒于阳光之下,再次给广大党员敲响警钟,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有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学习党纪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党员关系不大。《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进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不管党龄多长,不论职务高低,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每个党员都应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知边界、明底线,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还有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现实中,一些党员违纪,与对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掌握不够、脑子里没有“紧箍咒”不无关系。一名官员落马后,在忏悔书中写道,自己“学习习惯于走过场、搞形式,从未入脑入心,以致迷失方向”,直至被留置后,才知道《条例》经过多次修订,自己“就像个无视交规的驾驶员,一路闯红灯,结果撞得头破血流”。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如何防微杜渐?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纪律是一面镜子。经常对照党规党纪,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能够照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我们正衣冠、端品行。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自觉遵守了,才能防患于未然。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内无妄思,方能做到外无妄动。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才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15/2024051557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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