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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旅游团乘邮轮入境可免签,可从广深等13城邮轮口岸入境,停留不超15天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8

      5月15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乘坐邮轮来华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我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

      这是记者15日从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的。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从2024年5月15日起,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活动范围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

      同时,国家移民管理局围绕便利国际邮轮旅客通关、船员登陆,以及邮轮制造维修、综合服务保障、新业态发展等方面,配套推出支持促进邮轮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邮轮出入境便利化水平,助力提升邮轮运营服务质效,促进邮轮旅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59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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