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认为员工不能构成工伤,历经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程序,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监督材料——
一次听证会 化解了争议心结
□李萍萍 傅萍萍
“非常感谢洛江区检察院做了大量工作,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我们的心结解开了,可以轻松上阵、发展更安心。”日前,泉州某卫生用品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护航企业谱新篇 立检为公保民生”字样的锦旗送到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
锦旗的背后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程某原系泉州某卫生用品公司产品打包工人,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1月,程某在车间操作机台打包时,不慎被机台砸伤右手臂,造成右尺骨下段骨折,该公司立即送医治疗,并支付医疗费。程某出院后离职,其在取得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经鉴定,程某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伤残)九级。
然而,某卫生用品公司认为,程某系因边看手机边打包致使手臂被压伤,不能构成工伤,遂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历经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程序,矛盾纠纷始终没能化解。
2023年2月,某卫生用品公司向洛江区检察院递交申请监督材料。经审查研判,人社部门对该案所作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当事人之间存在“积怨”,该案涉及民事、行政领域,法律关系复杂,如不全面化解争议,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仍将继续面临各种讼累,故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带领办案组成员第一时间调阅该案所有案件材料,多次前往某卫生用品公司调查核实。经了解,程某入职该公司从事机台打包业务,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公司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未及时给程某缴纳工伤保险。程某多次到公司采用非正常方式维权,公司报警调处,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虽然我们对工伤认定法律适用问题有异议,但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可是程某对赔偿数额要求实在太高,我们无法接受。”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表示。了解公司的赔偿意愿后,办案组明晰了化解思路。
检察官多次走访程某家中,在关心程某伤情恢复情况的同时,倾听其诉求,通过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劝说程某放弃不合理诉求,促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初步意见。
2023年3月,洛江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企业代表、程某等双方代表,在该院听证室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机关就案涉工伤认定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说,阐述人社部门所作工伤认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
鉴于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征询双方意见后,该院启动调解工作,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由办案组成员分别联合听证员、行政机关分头听取双方意见,找准问题症结,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解开争议心结,达成和解方案。
在双方的努力下,某卫生用品公司与程某达成民事和解,并立即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合计15万元,双方均得到满意结果。某卫生用品公司承诺就此案行政争议息诉息访,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除了为企业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外,洛江区检察院针对该公司未及时缴纳工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不到位等行政争议的根源性问题,组织检察官到该公司开展企业用工普法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建议企业规范用工流程、及时缴纳工伤保险、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劳动保护手册等,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护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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