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要求,我厅对全区性慈善组织(基金会)实施2023年度检查,目前已对全区性慈善组织(基金会)做出年检结论。凡公告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登记大厅加盖年检印鉴。
附件:全区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检结论公告名单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5月23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