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让我们能拿到赔偿款,这件事终于了了,我们也能带我妈再去好好治疗,真的万分感谢!”林某某家属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表示。近日,连江法院执行局联合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等通过执调联动机制,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现和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2022年2月,林某某乘坐的二轮摩托车与江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林某某头部严重受伤,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儿子黄某某为监护人。2023年法院判决被告江某某赔偿原告林某某各项损失约78万元。判决生效后,江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林某某遂于202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几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江某某家境贫困,难以支付赔偿款,且因为该案全家外出躲债,音信全无。同时,被执行人江某某名下也无任何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一直无法拿到赔偿款,申请人林某某家属便将瘫痪的林某某抬至被执行人江某某家中,迫使被执行人江某某及其家属能尽快出现并支付赔偿款。
“被执行人一家全部外出躲债,我妈妈现在这种情况各项治疗还需要花费大量的钱,我们也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林某某儿子无奈表示。
一边是因伤导致家庭陷入困境、情绪激动的申请人,一边是音信全无、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面对这“无解”的执行困境,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多方协调,积极争取,让“无解”变“有解”。
因申请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江某某分别属于透堡镇和马鼻镇,两镇相邻,连江法院执行法官多番联系两地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和司法所,希望借助当地政府和乡贤的力量,联系上被执行人江某某及其家属,积极劝说其主动还款,促成矛盾化解。后经执行法官不断努力,终于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但林某某家属与被执行人江某某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的分歧,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被执行人江某某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款,连江法院执行法官在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和村委的协助下,劝说被执行人亲戚、当地乡贤等积极为被执行人筹集款项,帮助林某某度过眼前这个难关。
3月29日,连江法院执行法官联合马鼻镇司法所调解员,邀请当地乡贤,再次组织林某某家属和被执行人江某某开展联动调解,在执行法官、调解员和乡贤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亲戚、乡贤等凑齐的40万元款项作为了结,现场转账支付给林某某家属,随后林某某家属也将林某某带回自己家中。
一起执行“不可能”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多方人员的协调下,化“无解”为“有解”,并顺利和解,实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拓展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协作常态化、长效化,实现优势互补、力量整合,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朱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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