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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法院大济法庭:“小法庭”彰显金融服务“大作为”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28

      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亦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保障。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纠纷,现今已经成为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效率高、效果好,正是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受到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青睐的原因所在。

      作为莆田市首家金融审判(执行)专门性人民法庭,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金融专业审判工作支点,积极探索如何做实能动司法,做优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做细司法确认,在维护金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最好的“司法体验”。今年以来,大济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40.14%,化解不良贷款金额2000余万元,诉前调解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提升。

      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这几年做生意不顺,资金难以回笼。本以为等待我的是一纸判决,连接下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失信后果,我都想好了,感觉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孩子。想不到半个多小时的视频连线,一下子就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问题,以时间换空间,让我对我的生意、我的生活信心倍增!”视频调解结束后,林某特地打电话感谢法官。

      2024年2月,某银行以贷款逾期未偿还为由向金融调处中心申请调解。经了解,2021年7月,林某因经营小工艺品生意向该银行贷款30万元,后因产品出现滞销,资金无法及时回笼,造成贷款逾期未偿还。林某心急如焚,这段时间一直在外地联系业务。

      了解情况后,大济法院第一时间安排特邀调解员跟进,并启动联络员机制,召集金融机构、调解员与林某进行三方视频会商,对林某小微企业的运营状况、资金情况进行摸底评估,了解了双方的意愿,总结调解难点与方向,会商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时间换取空间,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盘活了小微企业,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奔走在情与法之间,把金融纠纷化解于无形,是我们调解员的初心与使命。我们调解员是联络员机制的主‘操盘手’,联络员机制将原来的金融解纷由法院唱‘独角戏’转变为法院、各金融机构与我们的三方‘大合唱’,汇聚力量及资源及时、高效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也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特邀调解员黄维敢如是说。

      使“独乐乐”成“众乐乐”

      “最近一批的诉前调解案件已经谈成了,到时还得辛苦你们做一下司法确认。”某银行的委托代理小李打电话给法庭调处联络员小阮说,“非常感谢你和调处中心调解员的支持,有你们的细致沟通,最近调解成功的案例多了很多。”

      2024年2月,某银行向金额调处中心递交了15份起诉状,该批案件均为较小金额的信用卡逾期未还引发。“该批案件的借款人大多为95后、00后的年轻人。他们年纪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如果以判决的方式处理,会对借款人今后的信用造成比较负面的影响。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调解!”法庭调处联络员小阮认为。

      小阮和特邀调解员及时跟进这批案件,多次驱车到借款人所在村居,联系借款人的父母及家人,耐心分析利害关系及对借款人今后的人生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向借款人及其家人出示了类似案件的示范性判决。

      经过3次悉心调解,5件案件调解成功,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调处中心及时予以司法确认。之后,调解员又以5件成功的案例为示范,再次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其余8件案件。仅仅一周时间,该批案件化解率达到86%,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

      针对小额金融借款案件类型化、批量化特点,大济法庭致力于做好示范性审判、示范性调解,并建立案例库,为诉前调解立好“标杆”。对于同一类型、系列案件,法庭选取一件或几件案件先行立案审判,其余案件由调处中心参照示范性判例进行调处,再进行司法确认。这种工作模式起到了良好的调处效果,亦给当事人带来了良好的“司法体验”。

      从“最后一公里”到“家门口”

      “在家门口就把烦心事给解决了,这下我可以放心出去打工了,感谢你们!”近日,因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当事人李某感慨道。

      2023年6月某日凌晨,李某驾车从左侧超车时,未确认充足的安全距离,与同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滑行,又与旁边停靠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三车损坏。经交警部门鉴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损坏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代位赔偿7万多元后向李某追偿。

      由于李某一直对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导致多次调解未果。但李某一直很注重自己的信用,事故发生后,整天忧心忡忡,生怕自己的信用受到影响,甚至因此无心出外打工。调处中心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一庭两所”机制,召集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联合调解。

      派出所民警邀请交警大队民警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解除了李某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疑虑,司法所及调解员对李某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判决可能对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最佳调解方案,并即时予以履行。“一庭两所”解纷机制的优越性在该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今年以来,大济法庭率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开展“一庭两所”解纷联调机制创建工作,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遇到疑难突发矛盾纠纷时,各方立即启动联动调处机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合力化解纠纷。该机制在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方面为群众铺设了一条无缝对接的解纷通道。

      下一步,大济法庭将持续在推进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专业化”上苦练内功,“多元化”上下足“绣花功夫”,把诉源治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努力让金融的解纷之路更加便捷、高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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