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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法院:彩礼“新规” 让彩礼归于“礼”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04

      红网时刻娄底5月29日讯(通讯员 王倩宜 曾伶俐)近日,新化法院燎原法庭适用彩礼“新规”,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彩礼返还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悉心释法明理,法官助理恰到好处的“助攻”,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9月,曾某甲(男)与曾某乙(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为促成两人缔结“百年之好”,双方于当年12月2日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付了女方礼金10余万元并为曾某乙购买了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然而订婚后,曾某甲认为曾某乙将其微信拉黑,不愿意与其维系婚约,故提出与曾某乙退婚。随后,两个家庭因为彩礼的退还事宜产生了纠纷,矛盾日益尖锐,2024年4月10日,曾某甲和其父亲、母亲以曾某乙及其父亲、母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及三金等财物共计16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争议标的额较大、双方矛盾尖锐等因素,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今年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托,从情、礼、法多角度释法说理、细心调和。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了一致,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彩礼款7万余元及“三金”。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此,法官提醒,健康的婚姻不仅靠物质基础,更应靠意气相投、相濡以沫,才能抗击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我们秉持正确婚恋观,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以实际行动推动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49/63/13948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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