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我们的钱都讨回来了。”日前,曾某等6名农民工在收到全部工资款后,专程将四面锦旗送到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法官手中。
2018年,甲公司将其承建的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给乙公司,之后乙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林某。林某雇佣了包括曾某在内的数十名农民工在该项目工地提供劳务。2020年1月,经结算林某尚欠曾某等6名农民工劳务费63万余元,林某也在工资统计表中签字确认。之后,曾某等农民工多次找林某催要劳务费未果,遂到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仍未有进展。无奈之下,曾某等人便将林某、乙公司、甲公司、发包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支付劳务费。
“发包公司还欠我公司工程款200多万未付,已经拨付的款项,早就拨付给乙公司和林某了。”甲公司负责人说道。“是啊,我公司也把收到的工程款付给了林某。”乙公司负责人附和道。而发包单位负责人表示,虽然公司还有工程款未付,但是已拨付的部分款项涵盖了农民工工资。
法官充分听取多方诉求,一方面引导农民工在面对工资拖欠问题时,要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重点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甲、乙公司与发包单位均认为,是实际用工者林某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与自身无关,谁也不愿迈出调解的“第一步”。
曾某等人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主要靠打工维持生计。如果一判了之,可能无法尽快拿到工资款,还存在引发其他矛盾纠纷的隐患。该如何破局?法官决定依托联合多部门建立的欠薪一体化解决机制处理该案。
梅仙法庭与被告公司所在辖区政府召开联席会。“如果发包单位能够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安排出一笔资金,并且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兑现才有保障。”法官说道。“对,这是最稳妥的方案,不然到了执行阶段,有可能执行一个案件,引发出一系列追偿纠纷,不利于诉源执源治理。”特邀调解员老陈应声道。“这样的话,也得同时做通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及林某的工作。”辖区政府工作人员也提出意见。
在激烈的讨论中,案件的调解思路逐渐清晰。之后,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政府工作人员分头多次联系发包单位、甲公司、乙公司、林某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发包单位直接支付曾某等人的工资款。2024年农历春节前夕,曾某等6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尤溪法院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持续深化欠薪一体化解决机制建设,通过开设“绿色通道”、建立联动机制、搭建解纷平台等方式,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2022年5月机制建立以来,共帮助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金等共计600余万元。(詹大欢 于菲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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