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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天,被骗走的40万回来了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核心提示

      “曾经报过的摄影班可以退费”,被害人接到这个“好消息”后就毫无防备地加入了QQ群,没想到却落入了骗子的陷阱。近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让被害人的钱完璧归赵。

      沈岳

      办案人:沈岳

      职务: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2023年7月27日晚,被害人王某某接到一通电话,称其之前在网上报名的摄影兴趣班能够退费,被害人王某某根据对方指导扫码进入QQ退费群,看到群公告内容是点击链接下载某款APP以投资证券的形式退费,且群内多名群友均能提供退费成功的截图,被害人王某某就下载了APP。没想到操作几笔后“导师”称王某某操作错误,导致其账号被锁定,需要继续充值才能提现,被害人王某某在对方的引导下共向涉案账户转账3笔,共计人民币40万元。次日,对方向被害人王某某提出需要继续充值才能解开锁定账户,王某某这才发现被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鉴于境外加密软件取证困难,QQ群成员身份隐蔽,移送审查逮捕时间间隔较长,针对本案的定性,我们办案组内员额检察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以被害人王某某为关键字交叉审查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供述和其他案卷内书面证据,证实了到案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至此,我们查清了多名被告人通过境外加密软件对诈骗行为进行共谋,通过固定的话术先后共诈骗被害人人民币40万元的案件事实,依法将本案认定为诈骗罪。

      在查明案件事实之后,我院同步开展财产审查。由于退赔责任不属于刑罚,系对民事侵权责任的一种衔接,因此在被告人表示愿意积极退赔的情况下,为尽快弥补被害人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鼓励被告人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就上述情节作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在量刑中予以评价,采用附条件量刑的做法,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从宽量刑建议写入具结书,通过上述做法协调案件关联人员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划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在历时150天后,我院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并全面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对这个案子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感谢司法机关为我提供的帮助,我的养老钱回来了。”被害人王某某十分激动。此案成为我院依法能动履行职责,实现全面追赃挽损的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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