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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端午普法不打烊,6月8日至10日,由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800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多名公益律师通过QQ群、电话等回答网友婚姻家庭、工伤赔偿、民间借贷等方面法律问题30余个,赢得了网友的点赞。

      

      公益律师在线答疑

      承租人可否转租房屋?

      今年年初,网友“桦树林”租住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外地发展。“刚好我朋友要租房子,我可以把房子转租给我朋友吗?”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巍微认为,承租人需告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同意方能转租房屋,且转租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若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转租后,若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网友“水花”称其租住的房子下水管道出现漏水的情况,造成墙面渗水、墙皮脱落,多次向房东反映,但房东不管,类似的房屋损坏是由租户来修吗?

      “房屋损坏维修义务的履行,如果出租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按照过错原则履行义务。”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樊颖奇认为,“一般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房屋的义务,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房屋的,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承租人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屋,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若房屋损坏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解除合同?”樊颖奇建议,小区业主可召开业主大会形成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再由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合同。

      离婚一方生活困难能要求经济帮助吗?

      女方不同意结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经济帮助吗?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记者发现,此次网友咨询的问题中,有10余个婚姻家庭相关问题。

      网友“江水”称,2023年通过相亲和一名女子订婚,当时给了彩礼8.8万元,买了一辆车,车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现在女方说性格不合,不同意跟我结婚,我可以要求她返还彩礼和车子吗?”

      “结婚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了,你可以要求她返还彩礼和购车款,但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彩礼和车子确实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江西世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依梦解释,“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你们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再结合你们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他起诉要求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我已年近60岁,且无养老保险与生活保障,离婚后有经济困难。我能要求丈夫给予经济帮助吗?”网友张女士问。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认为,“因你存在一定的生活困难、无固定的生活保障,故你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帮助。具体金额由你们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网友刘女士和丈夫正协商离婚,其丈夫认为,刘女士名下10万余元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双方均分。

      邝宪平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饭店吃坏肚子可否索赔?

      “口头约定利息,欠条上没写,能得到法院支持吗?”网友“江心如月”在2016年借给朋友100万元,当时口头约定“月息2分”,从去年年底开始,朋友不给利息了,该网友多次催要,对方承认欠款,也认可利息,但称没钱还。

      “虽然欠条中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如果你能拿出他每月支付利息的付款记录和你们之间微信聊天记录认可利息,一般法院是会支持的。”王依梦解释,“但是,关于具体利率和欠付你款项总金额,法院是不会支持2020年8月20日之后利息按照‘月息2分’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你的利息从2020年8月20日之后最高只能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持。”

      “我和朋友上周到一家饭店吃饭,吃到变味的螃蟹,我朋友拉肚子、腹痛。请问我们能不能向店家主张赔偿?”网友“浪花”咨询。

      “如果能提供当天的消费记录、就诊记录、店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明腹泻与店家有关系,你可向店家主张最低1000元赔偿。”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林明解释,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另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咨询实录

      被查封的房产能否分割?

      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宪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便予以分割,除非该财产已被另案查封,若分割涉案财产,可能会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在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仍享有诉权,可待另案解除查封后,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另行主张权利。

      公司劝退员工或调岗怎么办?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星星:不要主动离职,劝退只是表达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员工不能因公司劝退员工认为公司已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对于调岗,如果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合情合理合法调岗,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如果拒绝可能构成旷工。反之,公司不合理的调岗行为,员工应书面拒绝并说明原因,同时告知企业,如果调岗合理可以接受公司调岗安排。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林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11/2024061157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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