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新疆法院积极践行最严密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23年至今年5月,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387件,审结10330件。
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方面,新疆法院注重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新疆特色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林木,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威慑潜在污染者,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
在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方面,新疆法院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依法妥善审理与土地、矿产、草场、林场、渔业、水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特别是加强对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大气等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维护社会环境公共利益。
在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方面,新疆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制约公共权力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预防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职责,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围绕跨区域、跨流域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逐步完善司法协作机制,统筹流域、区域的一体化保护,有效促进了新疆公益林及草原的修复,充分保护了新疆生态环境的安全。
新疆法院当好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卫士,兵地铁10家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发布《司法服务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倡议书》,构筑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立体防线。依法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坚持对被非法占用的林地、草地进行优先修复,并在案件多发地开庭、巡回审判,起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
此外,新疆法院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在哈密白石头林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阿勒泰地区富蕴县等地打造了1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由“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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