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践行“枫桥经验”,实现治罪与治理的并重,近日,在清流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清流县轻罪治理研讨交流会在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会上,清流县检察院解读《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条文适用情形。参会人员围绕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治罪与治理,从实体、程序、治理等多个维度开展以“践行枫桥经验 共商轻罪治理”为主题的研讨活动。经过讨论,各方就进一步完善以普通、简易、速裁程序为框架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建立更加符合轻罪案件办理实际的诉讼程序,将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置于与司法办案同样重要的位置,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达成共识。 (王玲)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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