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劳动,尊重劳动者,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延伸职能,出实招办实事,用实实在在的效果暖人心,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能力。2024年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1件,快速执结欠薪案件70件,为劳动者追回报酬276.02万元。
出实招惠民生
“这个案件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虽然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与被告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经过审理我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后的工伤赔偿问题。”
“今天我想提出来跟大家共同讨论的是,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和承包经营关系是否可以并存?”
在海沧区法院的会议室内,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与法官助理齐聚一堂,正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会后,法官助理王长安就会议形成的共性问题、审判依据、当事人指引等,整理成劳动争议办案指南汇编。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上,海沧区法院坚持善执快执理念,用心破解劳动者烦“薪”难题。
“黄法官,您一定要帮帮我啊!单位不给我交社保,社保断了以后退休了可怎么办啊!”“您别着急,我完全理解您的心情,今天我会上门与公司那边再沟通一次,争取这周之内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办公室内,执行法官黄玉梅正在对一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进行调解。该案件中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补缴未缴纳的社保。根据相关规定,补缴社保并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应由主管机关向用人单位强制追缴。“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我们案件受理的范畴,但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我们并不想要简单地就案办案,更希望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玉梅告诉记者。
考虑到劳动者实现该项诉求的现实困难,黄玉梅多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多次反复细致的普法和劝导工作,最后促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真正化解案件症结。
海沧区法院坚持类案精审,定期召开劳动争议实务研习会,共同研讨问题,凝聚智慧合力提升效率、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效能,兼顾情理,用心化解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
办实事解民忧
“我们收到一批较为特殊的案件,希望法院这边一同来调解一下。” “好的,我们马上安排!”
2024年3月的一天,海沧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黄秋丽的电话响起。自海沧区法院在海沧自贸园区劳动法律服务站增设劳动巡回办案点后,这是黄秋丽时常接到的电话。
“法官,当时招进来的时候他们可不是这么说的!骗子!”
“法官,我家在厦门,公司临时调整让我们去漳州上班,我的家庭怎么办?”
“法官,我不干了!让他们赔钱!”
黄秋丽刚到海沧自贸园区劳动法律服务站,13名原告就围了过来。原来,这13名原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厦门,但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将13名员工的工作方式调整为轮岗轮休,工作地点调整至漳州,13名员工均诉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差额、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
“这个案件争议比较大,加班费差额该不该付?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公司对劳动者的调岗合不合理?等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黄秋丽分析道。
她通过翻阅卷宗,迅速概括案件要素及双方争议焦点后敏锐发现,被告公司虽一再主张调岗系员工自愿,且提供了厦门和漳州岗位供劳动者选择,但在明知13名原告对工作地点有异议且在厦门厂打卡一个多月后,仍向13名原告发送短信催促其到漳州履行报到手续,未向13名原告释明工作地点,消除误解。
法官积极协调公司及员工代表进行沟通,确定调解方案,及时释法明理,稳定员工情绪,消除双方对立矛盾,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最终,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告公司于两个月内支付13名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补助款项,系列案得以圆满结案。
依托劳动巡回办案点,海沧区法院就地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调裁衔接,共促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一体化”劳动法律服务模式。
用实效暖民心
“这个案件已经耗了我这么久,现在我生活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困难,公司这边还是毫无履行的意愿。”
“我们还是坚持认为这并不是工伤,这是上班途中受的伤,又不是在工作时间内。”
2024年2月的一天,在海沧区法院的立案大厅里,“海法蒲公英”志愿服务队队员正在细致了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间回到2022年6月,吴某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与一辆汽车发生剐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厦门某公司向申请人吴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该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海沧区法院。
该案从吴某受伤至起诉,经过前期的工伤认定、仲裁等诸多程序,已耗时近两年时间。这期间吴某的收入骤减,生活上出现困难。“我们建议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样能减少你亲自应诉的负担,既不耽误你日常的工作生活,也能更快速地解决矛盾。”面对这一情况,黄秋丽引导吴某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向用人单位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体谅吴某受伤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切实担负起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经法官悉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向吴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组织成立了‘海法蒲公英’志愿服务队,服务队由法律工作者、律师、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及立案庭工作人员等40余人共同参与组成,成立以来已经为劳动者提供导诉指引、法律咨询500余次。”黄秋丽说。
“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弘扬劳动精神,是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海沧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劳动纠纷案件立审执工作,充分发挥涉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作用,保障‘劳有所得’。”海沧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炳坤表示。(海沧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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