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云南提高社会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30

        (记者 孙彦川)  云南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4年7月起,提高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提标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64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956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也同步提高。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集中养育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持每人每月2000元不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提标工作,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于6月3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并将新制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同步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各地提标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swjy/202406/t20240626_95964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